2024-05-01 06:04:13 | 高职招生网
2021年 重庆 轻工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81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含谷宝洪4号附88号(邮编:401329)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是于2011年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有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药学与护理学院、食品工程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 二级 学院,开设涵盖智能制造、 医药 卫生、食品营养、教育、管理、电子信息、文化 艺术 等领域的专业22个。其中,食品检测技术专业为重庆市骨干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药物制剂技术为学院热门专业。学校深化政校企合作,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央企名企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实现产教融合、工学结合、订单培养。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试 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 校招 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 志愿 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 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0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00分计。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并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
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 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 高考 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173800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含谷宝洪4号附88号(邮编:401329)
招生部门: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73800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493987825@qq.com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3重庆专升本各院校分数线如下:
普通文科类178分;普通理工科类150分;计算机类149分;英语类206分;艺体类161分。
市教委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专升本总计划分别下达各招生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计划,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布局和本校的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发展定位、全市专科院校各专业毕业生情况等,编制本校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制定招生计划时,要科学设置专升本各专业对应关系,且按专业类(或专业群)进行招生。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市教委综合审查和全市总体平衡后,由学校统一对外发布并执行。我委可根据全市情况,调节或指定相关高校增减各专业招生计划。
各招生学校要在本校官方网站主页公布招生计划、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负责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对于无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的高职专科专业,暂不开展普通专升本工作。有关专科毕业院校要加强与招生院校工作对接,积极主动了解本校相关专业(特别是有首届毕业生的新专业)与本科院校招生专业的对应情况,若确无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招生的,要负责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报考对象及资格条件为:
1、重庆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3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重庆市将继续单列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应是经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另文发布。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4、成绩优良。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5、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高职招生网以上就是高职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扩招招生计划 2023重庆专升本各院校分数线,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2021年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1年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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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专科公办学校排名及分数线重庆专科公办学校排名及分数线: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推荐专业:移动应用开发、移动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2022年重庆市高考最低分数为387分。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车身
重庆本科一批分数线2023年重庆本科分数线历史类407分,物理类406分;特殊类型资格线历史类480分,物理类468分。普通类:1.历史类本科批407分;高职专科批180分;特殊类型资格线480分。2.物理类本科批406分;高职专科批180分;特殊类型资格线468分。艺术类:1.本科批美术学与设计学类:文化成绩320分、专业成绩211分;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是几本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是二本。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创办于1971年,是重庆市骨干高职院校、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改革试点单位、重庆市首个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士官高校。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ChongqingVocationalandTechnicalUniversityofMechatronics)简称“重庆机电职大”,学校始建于1971年,前身
重庆市高考2023文科分数线2023年重庆文科分数线:本科批:415分;高职专科批:180分;特殊类型资格线:493分。高考成绩分数段是指将全省同科类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再按一分一段统计“本段人数”,高考成绩一分一段表是很重要的填报志愿的依据,考生根据成绩对照一分一段表,就枯做可以知道自己在全省的排名,再参照各类学校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就能够更好的确定自己该如何填报明州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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